社会责任处(央企服务处)

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06日, 来源: 国资委 打印

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,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。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(消防)和应急管理、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、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、乡村振兴等工作。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企业与省属国有企业产业布局、项目合作等方面的服务、协调等工作。

负责人:张子元

联系电话:0971-61228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