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化工新材料集团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胜利召开
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03日, 来源: 化工材料 打印

党群工作部讯  根据青海省能源化工机冶工会的批复,经公司党委同意,4月8日上午,青海化工新材料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白永强出席会议并讲话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解发邦,党委委员、副总裁宋华、祝存宁,大美煤业公司工会主席柴青建及集团公司全体会员参会,集团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彭莉主持会议。

大会在雄壮的《国歌》声中开幕。按照会议议程,首先由彭莉同志作《青海化工新材料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筹备工作报告》,报告指出:青海化工新材料集团工会的成立,始终按照《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扎实有序地筹备各项工作,召开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全部顺利完成。

随后,会议宣读了青海省能源化工机冶工会《关于同意成立青海化工新材料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批复》,会议审议通过《青海化工新材料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》;审议通过监票人、计票人推荐名单。

按照选举办法,充分发扬民主,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,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。在一届一次工会委员会、一届一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一届一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会议上,彭莉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,宋华、焦玲2名同志当选为工会委员会委员,宋华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,丁允胜、王东雄2名同志当选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,彭莉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,焦玲、李艳2名同志当选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。

按照选举办法,充分发扬民主,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,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。在一届一次工会委员会、一届一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一届一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会议上,彭莉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,宋华、焦玲2名同志当选为工会委员会委员,宋华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,丁允胜、王东雄2名同志当选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,彭莉同志当选为第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,焦玲、李艳2名同志当选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。

白永强同志就下一阶段集团工会工作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: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牢把握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,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,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不断开创集团工会事业发展新局面。二要充分发挥集团工会组织职工、引导职工、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职能,尽心竭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、解难事、做好事,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,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,当好职工的“娘家人”。三要统一思想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工匠精神,提振职工信心、激发职工干劲、凝聚职工力量,把全体职工的心思统一到公司发展的奋斗目标上,把力量凝聚到加快项目建设上,在服务企业发展上发挥工会组织的能量与作为。四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提高工会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,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,积极开展劳动竞赛、岗位练兵等活动,努力为公司培养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,做好公司党委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为青海化工新材料集团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活力、展现新气象。工会主席彭莉代表首届工会班子成员作了表态发言。她表示,工会组织将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,在公司行政的大力支持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,竭尽全力,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,把工会建设成为温馨的“职工之家”;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,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积极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;清正廉洁、忠于职守、坚持原则、扎实工作,为青海化工新材料集团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。